一考生
“艺术无处不在。”艺术家们如是说。放眼校园,不,放眼校服就够了,“艺术”亦俯首皆是。背上画座巴黎铁塔,胸上涂上几颗星,袖子上再签上几个笔力刚健、龙飞凤舞的签名――当然,总有人,譬如德育处主任,“不懂艺术”,一见此种校服,立马怒不可遏。“真是令人生厌”。
若我之见,主任们大可不必如此劳神动气,记者们亦无须忙着口诛笔伐。一来校服本属商品,学生们自购买之日起自然得其处分权,不管是拿来穿、拿来秀,抑或是用来题诗作画,乃至拧成一团作拔河之用――从法理上讲与人无关。对此横加干涉,非有侵权扰民之罪,亦有多管闲事之嫌了。二来这些涂涂画画,也并非俱无艺术之功底。倘若不分青红皂白予以打压不留“活口”,岂非有可能扼杀了某个未来的毕加索?
当然,话虽如此说,人情事理还是明摆在那里的:校服不得涂画,违者予以惩罚。“艺术”固然可爱,但制服一旦能够被随意涂画,亦不成为制服了。我给校服增色,你给校服添彩,众人群起而仿之,最后便连其原本模样也忘得一干二净,白费了当初设计者的一片苦心。况且若是对校服亦无珍惜爱护之心,如何能够自尊自爱,又如何能够做到推己及人,尊重他人,爱护自然?
比起标榜个性来,比起展现自己的“艺术”天分来,学会珍惜与爱护显然更加充满裨益。当你学会不在校服上乱涂乱画时,你其实是学会了珍惜自己;当你为落在校服上的墨迹油渍而心疼不已时,你其实是学会了爱护自己,而当一个人已习惯于穿着白净的校服行走在校园中时,他或她的心中一定充满着爱。他爱自己,爱自己拥有的一切;他爱别人,爱惜每一份友情、亲情与爱情;更重要的是,他爱生活,因为不忍心破坏生活中每一份纯真与美好。
我并不反对孩子们出于爱在校服上画些什么、写些什么,因为这时他们显得可爱;但如果这样的喜爱转变为了习惯,那当然就不宜提倡了。因为爱升华到一定境界,就应当不允许所爱之物遭受玷污。正如此,所以校服上的“艺术”,才可爱而不能喜爱。
你爱自己的校服吗?
〖简评〗
本文紧紧围绕“校服涂画”现象,在“调侃”学校管理者不必视“校服涂画”为洪水猛兽的同时,提醒教育者这不过是青年学生张扬个性的一种体现,内容符合题意;接下来话锋一转,从学生的角度,委婉而不失凝重地提醒青年学生在张扬个性的同时,要摆脱浅薄,懂得珍惜,热爱生活。引发各方深思的同时,又以幽默、灵动、跳脱的语言,给人以美的享受,语言上也有亮点。
暂无评论
发表评论 我再想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