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空没有留下痕迹,但我曾经飞过。―题记

十岁那年,妈妈告诉我说她是在为我而活,倘若没有我的话,她早会去跳海。我问她为什么?她说她不快乐。我说你不快乐就去跳海,去自杀?她什么也没再说。-

十岁那年,我告诉爸爸说妈妈想去跳海,爸爸说是吗?我很反感他的态度然后郑重强调说妈妈想去自杀!他沉默,我也沉默。后来他只说一句她是你妈妈。我也不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,然后理所当然地认为妈妈她舍不得我,她不会去死。-

十一岁那年,妈妈告诉我说我是她全部的希望,我说那又怎样?她说她希望我能快乐。我说你俩整天吵架我快乐得起来吗?她不说话,离开了。-

十一岁那年,我问爸爸你们为什么吵架?不知道我加在你们中间很难受吗?你们太自私,怎么丝毫也不顾及我的感受?后来我哭了,不等他回答,我就走开了。-

十二岁那年,妈妈把我叫到她身边用丝毫不容置疑的话说她和爸爸没有爱情,我说我不信,她说你必须信。她还说你不是想知道我们为什么吵架么?这就是原因之一。我反问之一?她说是的,之一。我哭着对她喊那么之二,之三呢?你告诉我这些是为了什么?想分开吗?不要我了吗?你们太自私,太自私了。-

十二岁那年,我问爸爸你们有没有爱情?不管我问多少次,他总是保持沉默。我问爸爸说你们吵架就是因为没有爱情?那你们没有爱情,又为什么要在一起,又为什么生下我?从始至终,爸爸都不说话。知道我喊累了要离开时,他才说,不管我们有没有爱情,现在我们有这个家就足够了,我们是三个人,不是两个人。-

十三岁那年,他们对我一如既往地好,却对彼此冷漠不已。我能感受得到的温暖,从未同时来自两个人,永远都只是不同时间的一人一边。终于,三个人坐在一起,我问他们你们是不是不爱我了?如果爱就好好在一起,如果不爱就送我去孤儿院。我蛮横地只给他们两条路,因为第三条路,我没有勇气说出来,我不敢确定我能不能承受得起。-

十四岁那年,我彻底失去了天真。无意之中,看见了《离婚协议书》。至今,仍记得第一条:孩子归男女男女方所有,划了无数次之后,仍空着。默默看完之后,没哭,我笑了,苦笑。然后我把它撕了,粉碎,连同我的所有幻想,一起,碎了。-

十五岁那年,妈妈告诉我说他们不分开,他们会在一起好好爱我。我问她是真的吗?她说是真的。我说你们真好,你们老了我一定好好孝敬你们,我还说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。-

十五岁那年,我问爸爸说你们真的决定不分开了吗?他说是的。我问那你们会快乐吗?他问那你快乐吗?我说我不知道。他说你快乐了我们也就快乐了。-

他们没有分开,但都不快乐,我看得出来。好几次我都想对他们说你们分开吧,我能受得住。但最终还是没说,因为不敢确定是不是真有那承受力。-

他们根本不自私,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,相反,是我,自私地要求他们放下自己的幸福来完成我的幸福。结果,三个人都在痛苦着。-

十几年,他们给我最无微不至的关怀,牺牲自己的幸福只为让我快乐。我贪婪的享受着,自私地索取着,从未有过回报,只把自己的自私和任性留给身后的他们。-

十六岁,妈妈告诉我说她希望我会经历友情和爱情,她说她从未拥有的东西希望我能拥有。我说那我做你朋友,她说朋友是必须同甘共苦的,你能和我同甘但不一定能和我共苦。我说我可以,她说你不能。-

十六岁,我问爸爸该怎样成为一个人的朋友。他说用真诚的心待他,与他同甘共苦。他说你问这个干什么?想交朋友了?我摇头,走开。-

我终究只是他们的女儿,做不来他们的朋友。

明年,我十七岁,我想告诉他们说我做不来你们的朋友,就让我做你们最好的女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