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《高中生之友?青春版》第7期中的英国着名哲学家培根的《论爱情》中的一些名言很引起了我的深思。他告诫大家:“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。因为在舞台上,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的素材,而在人生中,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。它有时像那位诱惑人的魔女,有时又像那位复仇的女神。”他又明告大家:“过度的爱情追求,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。例如,只有在爱情中,才总是需要那种浮夸谄媚的辞令。而在其它场合,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。古人有一句名言:“最大的奉承,人总是留给自己的。”――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。因为甚至最骄傲的人,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*。所以古人说得好:“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。”读着这些名言,我不禁想起了在当前中学中的较普遍存在的早恋现象。
在当前中学校园内,哪个女孩和哪个男孩在一起了,往往会成为同学们的热门话题;一些比较胆大的男孩女孩,就那样老公、老婆的叫着,也不避嫌;有些男生为了一个女生大打出手,理由便是“她,是我的女朋友,你不可以动”;还有的甚至动“真格”,竟然同居,怀小孩……我就想问问了:她真的就属于你了吗?你有那个能力去拥有她吗?这样的行为不幼稚吗?你的行为只是给了同学一个看热闹的戏码,只是给人带来伤害,也给自己带来伤害,更担忧你的是关心你的老师和父母。这样做你又得到了什么?得到她了,还是得到了些什么?
这个年龄谈恋爱,谈的到底是什么?外表?个性?金钱?时间?得到的又是什么?进入青春初期的我们,随着活动领域的扩大和知识的增多,随着兴趣和求知欲的增强,在异性交往中,难免会产生好奇心,试图接近,会有一种朦胧的交友渴望,这是可能理解的。歌德就说过:“哪个青年男子不钟情,哪个妙龄少女不怀春,这是人性中至真至纯。”青春期男女同学之间的自然吸引而产生的爱慕之情是无可非议的,是自然而美好的。但是,我们的心理尚未完全的成熟,特别是我们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还处于形成阶段,思想还不够成熟。因而,一些同学不能很好地调节,控制,把异性吸引误认为爱情,过早地把那种爱慕之心,发展成恋爱,并产生恋情,这是十分危险的。
老师、父母总是在发觉我们“恋爱”苗头的时候,给予提醒,他们毕竟经历得多。纵然你有一个理由去恋爱,却能有九个理由去拒绝恋爱。毕竟我们还是一个高中生,我们的工作是学习而不是恋爱。距离产生美,给彼此距离。
这股在中学生中刮起的“早恋”时尚潮流风,我想我们不要继续让它吹下去了吧!希望这些误入早恋爱河的同学去好好地看看培根的这篇《论爱情》吧,希望他们能迅速觉醒,能尽快地从那早恋的深渊中奔出来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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